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621页(1134字)

【生卒】:1900—1985

【介绍】:

中国当代政治活动家和着名法律学家。1900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领导全市学校的罢课。1923年考入上海法律大学,攻读法律,1927年毕业后,到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任指导员,因反对国民党的专横,被反动政府指控为共产党嫌疑而被捕入狱,经蔡元培等营救,始免于难。1931年开始在上海执行律师职务,前后近20年。她主持正义,积极参加营救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的辩护工作,并为受压迫的妇女办理婚姻案件等,曾任上海市律师公会执行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东北三省,并企图把华北地区变成它的殖民地。国民党政府不但不抵拒日寇,反而加紧进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她参加了发起成立上海妇女救国会及上海文化界救国会,1936年5月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她被选为执行委员。为了推动国民党抗日,她曾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作为救国会的代表,到南京请愿,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不久,国民党政府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制造了“七君子”之狱。抗战开始后,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抗战期间,她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1942年参加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被选为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46年6月,史良与其他社会知名人士89人,在上海发表告国人书,揭露国民党反动派撕毁旧政协决议,扩大内战,压制民意,号召全国人民奋起反抗。1947年民主同盟被国民党政府迫令解散。她留在上海坚持地下工作,1948年根据民盟中央的决定,在上海建立民盟华东执行部,并担任执行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良首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她历任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她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至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她历任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副主席等职,还担任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领导职务,先后被推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副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她为新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我国妇女运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985年9月6日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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