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68页(429字)

黎族丧葬风俗。流行于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黎族美孚支系超度亡灵的法事活动。通常在葬后第二天举行,为期3-5天。届时,丧家在屋旁搭一茅房作为“做七”的场所。茅房门上贴一副对联:稽首叩阎王宫大放回开觉路,鞠躬皈殿主祈除孽障度亲魂。房内放有木台2张,竹案6张。每张木台上放13个碗,其中5个盛糖,5个盛酒,3个盛水;每张竹案上放7个碗,其中3个盛白糖,3个盛酒,1个盛水。此即全部祭品。丧家和同宗亲戚各做纸衣祭奠死者。法事由尕巴美(汉道公)主持。他坐在茅房门口的草席上用汉语念经书,助手或徒弟在房内敲打锣鼓配合。死者家属和亲戚等坐在尕巴美背后嚎啕大哭。道公每念一段经文,其助手即持清水一碗,以香脚沾水向两边竹案挥洒,从左而右绕行一周。最后一天,道公念“六道科”经书,这是“做七”法事的高潮。念毕,道公带领丧家、同宗亲戚等绕茅房走三四圈。在天未亮前将全部祭品倒在地上,并烧掉所有的纸衣。翌晨即拆除茅房,“做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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