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小额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5页(297字)

我国边境贸易的一种形式。俗称“边民互市”。是指毗邻国家在其接壤地区的一定范围内,为照顾双方边境居民经济生活上的方便和传统贸易习惯所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两国边境居民须在国家规定的开放地点和指定的集市上,以不超过规定的金额,买卖准许交流的商品。进行边境小额贸易的双方,一般都互相给予减免关税和简化海关手续等优惠待遇。但这种边境贸易上的优惠待遇,不适用于缔有最惠国条款的正式贸易。在我国边境地区开放小额贸易,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应贯彻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原则。在规定区域以外的居民和单位,不准参加这种贸易。我国在云南、西藏、海南等省区有这类小额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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