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9页(382字)

亦作“大封人国”。唐代南诏第十二世隆(法)于乾符五年(878)所称之国号。乾符四年(877)二月,南诏世隆卒,子隆舜立,改元贞明、承智、大同,国号“鹤拓”,亦号“大封民”。世隆时,南诏与唐征战连年,财穷民困。隆舜继位后,被迫改变政策,希望与唐重新建立友好关系。于是隆舜遣使至岭南西道节度使辛谠请和。辛谠上书朝廷,诏可。翌年,南诏遣使入唐,正式提出和亲,要求双方以“兄弟之国”相称。唐廷意见不一。黄巢起义爆发后,安南都护府又发生变乱。唐担心南诏趁势寇边,答应与南诏和亲,准许南诏不称臣纳贡。但当隆舜派宰相赵隆眉、杨奇混、段义宗到成都迎娶公主时,唐背信弃义,毒死了南诏三位官员,和亲遂告失败。隆舜不理国政,只知畋猎饮酒,南诏生产凋敝,赋役繁重。乾宁四年(897),隆舜为奸臣杨登杀害,隆舜之子舜化贞继立,年号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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