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乃斐教法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88页(198字)

伊斯兰教法学派之一。与立克学派、罕百里学派、沙菲仪学派并称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8世纪时库法人艾布·哈尼法所创。该派制定教法时,主张严格依据《古兰经》,审慎引用“圣训”,此外注重公议、类比的运用。重视执法者个人的意见和判决,故有“意见派”之称。该派继承者由于采取与统治者合作的态度,因此得到官方支持,并广泛传播于穆斯林世界。中国穆斯林多属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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