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52页(564字)

国民党时期掌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改蒙藏院为蒙藏委员会,先直属国民政府,后改隶行政院,为中央主管蒙藏政务之最高机关,特任阎锡山为委员长,指定赵戴文为副委员长。下设蒙事处、藏事处、蒙藏教育委员会、编译室、调查室等。其直属机关有驻北平办事处、蒙藏学校、蒙藏训练班、驻印通讯处、蒙藏招待所、蒙藏旬报社、张家口台站管理局、杀口台站管理局、古北口台站管理局、喜峰口台站管理局。此后,蒙藏委员会以1929年6月17日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蒙藏之决议案》为指导,着手调查蒙藏情况,革新行政制度,兴办教育及筹备自治等项工作。1932年,复协助行政院解决康藏纠纷,使历经数载的纷争得以平息。1940年,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为专使入藏,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在拉萨成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以加强中央政府与西藏之间日常事务之处理及商洽事项,西藏与中央之关系亦日臻密切。1949年8月10日,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关吉玉为专使,在青海省塔尔寺主持第十世班禅坐床典礼,并颁发汉藏文合璧的“西藏班禅行辕堪布会议厅”印鉴。新中国成立后废除,成立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现台湾仍存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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