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63页(1295字)

自然资源是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是处于一种自然状态或者没有被加工过的物质。如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水利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等,是发展民族经济的重要因素之一。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据1996年统计,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国土总面积616.2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其中牧区、半农半牧区草原面积为3亿公顷,占全国牧区半农半牧区草原总面积的75%。森林面积为5648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43.9%,林木蓄积量为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林木总蓄积量的55.9%。集水面积50万平方公里,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河流约1万多条,大小湖泊2500多个。金属矿产资源有铁、锰、铬、铁、铜、铝、锌等几十种,非金属矿有石灰石、磷、钾、石膏、汞等。因此合理利用开发自然资源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涉及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一方面是通过市场机制和其他资源配置政策使资源的产品(或收入)在社会分配中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在考虑未来的资源使用时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决策使自然资源在时间配置上对社会最优。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1.土地开发利用,对现有的耕地、草地、林地、水域进行科学利用,提高单位面积收入和扩大农、林、牧、渔等品种,同时对其余农业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每年造林面积约200万公顷左右。1990年至1996年累计造林面积约1000多万公顷。2.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从50年代后期开始,对民族地区森林资源进行开采利用,每年生产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1996年木材生产量达到了7891.9万立方米。3.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民族地区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水力发电站上千座,1996年八省区发电量达到494.23亿千瓦小时。4.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内蒙古、贵州、宁夏的煤矿大量开采,1996年内蒙古产原煤为0.82亿吨、贵州产原煤0.61亿吨、宁夏为0.16亿吨。石油开采规模也相当大,新疆油田1996年生产原油1457.1万吨,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青海省1996年生产原油140.12万吨,宁夏生产原油55.79万吨,新疆1996年生产天然气14.06亿立方米。5.铁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内蒙古包头、呼和浩特,广西柳州,贵州贵阳,云南昆明,新疆乌鲁木齐及宁夏、青海等地建设钢铁厂,利用当地的铁矿石和煤生产钢铁。1996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钢产量已达722.1万吨,生铁产量已达663.7万吨。6.有色金属矿的开发利用,广西平果铝业公司是全国最大的铝生产基地,年产电解铝10万吨,氧化铝30万吨。云南个旧锡矿年产锡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0%以上,云南生产的铜占全国总产量的13.2%。钨、金、银等矿也大量开采,广西年产黄金30多公斤,白银1000多公斤。7.非金属矿开采利用,利用石灰石生产水泥,广西、内蒙古、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八省区1996年生产水泥总量04434.84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1996年八省区生产磷肥产量为106.1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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