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的渊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64页(211字)

指民族法的效力来源,即民族法得以体现的法律形式。我国民族法的渊源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民族关系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形式。具体而言有以下七种法律形式:1.宪法;2.民族法;3.其他包含调整民族关系内容的基本法和法律;4.关于调整民族关系的行政法规;5.自治法规;6.有关调整民族关系的民族法规;7.国际条约中关于处理民族关系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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