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94页(253字)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的特别授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用以调整民族自治地方内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地方自治法规。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规定某一方面事项的法规,如森林管理条例,边境贸易管理条例等,它的内容较单一而且较具体。单行条例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可分为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民事、婚姻家庭、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及管理、刑事、经济等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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