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02页(300字)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依照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经法定机关批准与备案的用以调整民族自治地方内基本社会关系的地方自治法规。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分为自治区的自治条例、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综合性法规,它的内容是用法律规范来确定如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机关如何组织和工作,如何行使自治权,如何发展和保护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如何协调本地区内的民族关系,如何实现本地区民族的发展和繁荣等问题。自治条例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和民族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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