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22页(569字)
辽代为记录契丹语而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分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两种。一般认为契丹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相传大字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神册五年(920)在突吕不、鲁不古等人的赞助下创制,小字是太祖弟耶律迭剌所创制,制字年代略晚于大字。契丹大字沿用了汉字的横平、竖直、拐直弯的书写特点,并借用了一些笔画简单的汉字字形,这种借用的汉字字形只有少数保留了汉字的音和意,多半音意已不同。绝大多数的契丹大字是自行创造的新字,字形与汉字不同。契丹大字创制时尽量减少了汉字的笔画和数量,用3000余字表达了契丹语。每个字的笔画都较少,大多在10画以下。但是契丹大字不太适合契丹语多音节词较多和语法中有粘着词尾的特点。后来在契丹大字的基础上创制了契丹小字。契丹小字是表音符号,每个词根据音节的多少由1-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词尾和各种附加成分都与词根粘着在一起,拼音方法是受汉字反切的影响。由一个原字构成的契丹小字叫单体字,由两个以上原字构成的叫合成字。合成字的原字排列顺序,一般为先左后右。两种契丹字创制后,一直与汉字同时流行于契丹人居住区域。金灭辽后,两种契丹字又与汉字和女真字并行于金朝境内。直到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金朝才明令废止契丹字。此后,契丹字仅通行于西辽地区。蒙古灭西辽后,两种契丹字渐绝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