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46页(182字)

官署名,元朝始置。

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之。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下设院吏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后若干年中又增省官吏若干。

下辖吐蕃三道宣慰司及僧录司、僧政司、都纲司等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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