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57页(565字)

封建统治阶级根据被统治民族的不同风俗和特点而采取的不同的治理措施。

该制可概括为:以夷治夷、以汉治汉、胡汉分治。以夷治夷的含义有二:一是册封少数民族的首领为官或给予封号,令其治理本地区或本部;二是利用民族之间或各部之间的矛盾,分别对待,使其互相制约,便于中央从中制驭。

历史上的羁縻制度,封赐少数民族首领,土司制度等都是以夷治夷的典范。

以汉治汉是指少数民族政权为了更好地治理境内汉民,注重学习汉族封建文化传统,与汉族地主联合。

制定封建官制礼仪;兴办教育,崇尚儒学;劝课农桑,制定租赋,实行封建地租剥削。胡汉分治是指统治阶级面对经济、文化及习俗相异的胡汉人民,因其俗而治,设立专门管理胡人和汉人的两套统治机构,皇帝、单于二名号同时存在。比较显着的是辽朝的“因俗而治”政策。主要表现在官制方面,同时在法律、服饰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

辽俗东向而尚左,因此皇帝宫帐设在西方,官职均分北南。

“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南北面官各有分工,“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之事”。在法律上,蕃律和汉律并用,适用于契丹和汉人。

在服饰上,北面官衣胡装,南面官着汉服。辽朝的这种模式,第一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两种生产、生活模式的难题,为金、西夏、元、清等王朝提供了榜样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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