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230页(1487字)

位于青海省东南部。

西邻玉树藏族自治州,西北和北部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接壤,东北部与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相连,东部同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毗邻,南面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接界。东西长约450公里,南北宽约250公里,全州面积75753.6平方公里,辖玛沁、班玛、甘德、达日、久治、玛多六个县。自治州人民政府驻玛沁县的大武。

总人口12.19万。

居民大部分是藏族,其余为汉、蒙古、回、撒拉等民族。“果洛”一名为藏语,最早出现于明初,有“俄洛”、“郭罗克”等异译。

果洛人民自称自己的祖先是由康区迁徙而来。史书记载,北朝后果洛、阿坝、甘孜等地为白兰羌、党项羌活动的中心地带,至唐代吐蕃王朝崛起后逐步东进,进兵攻破党项、白兰诸羌,占据果洛等地,吐蕃人在长时间与留居的党项、白兰融合同化,逐渐成为今日果洛藏族的直系祖先。

元时整个青藏高原统归宣政院辖属,果洛属设在四川的“吐蕃等路宣慰使都元帅府”节制,明时属“朵甘思行都司”;明末清初,果洛虽隶属青海蒙古顾实汗之子孙所辖,但因元王朝的覆亡而名存实亡,致使果洛一度处于由果洛土司各自为政的状态。

康熙六十年(1721)受蒙古王爷额附阿宝之请,清廷派年羹率兵征服果洛兵祸后,将三果洛划属四川省成绵义道松潘镇漳腊营。至果洛解放前,历届政府虽进行过调查,还曾试想设理县治,但均未果,果洛一地基本上处于当地土司自行管理的状态,其社会制度基本上是封建部落制社会,同时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于1952年开始在果洛开展工作,1954年1月1日成立自治区,次年改为自治州。

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果洛今天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新果洛。果洛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境内雪峰耸立,江河纵横,湖泊众多,主要山川有位于该州南部的巴颜喀拉山、位于北部的阿尼玛卿雪山(又名大积石山)、位于东南部的年保页什则山(又称果洛山);山与山之间多有河流,着名的黄河即发源于这些山的皱褶之中。

相对高差最高在2100米左右,州内北部海拔4000-5000米之间,地势起伏不是很大,坡度较缓;东南部海拔在3500-4000米之间,相对高差较北部大,一般在1000-2100米之间。全州的地形是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境内有小块平坦草地、沼泽地和少量沙漠地。全州气候寒冷,光辐射强,日温差大。

日照时间长,降水量较多,蒸发量也大。多阵性大风。

干湿季分明,干季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雨季为每年的5-9月。

全年没有绝对的无霜期,夏季多雷暴雨、冰雹、雪霰。冬春季多大风。境内水草丰茂,牧场辽阔,森林密布,自然景色瑰丽。

黄河从西向东流贯中部,鄂陵湖、札陵湖出产、盐,是青海省的渔业基地之一。传说唐代文成公主进藏,藏王松赞干布带人到扎陵湖迎接。

经济以畜牧业为主,有少量农业、林业和加工业。全州有草场面积67400多平方公里,主要牲畜为绵、牦和马;耕地面积只有几万亩,主要分布在班玛、久治和玛沁县,种植青稞、豌豆、马铃薯和油菜等;全州有森林面积400余万亩,主要分布在班玛和玛沁县的部分区乡;加工业主要为畜产品加工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交通有了较快的发展,境内主要乡镇都通了汽车。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交通通信、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果洛的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现已探明的数十种,其中以煤、铁、铜、锌、水晶等的蕴藏量最多。境内沿黄河两岸的河谷地带多盛产大黄、贝母、虫草、秦艽、黄芪、羌活、党参、当归、雪莲、麝香、鹿茸、胆等药材及黄羊、野牛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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