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52页(178字)

羌语译音,意为“送怪物”。

羌族原始宗教《下坛经》之一。旧时,羌人不了解各种自然现象发生的原因,遂把不常见的自然现象称作怪物、怪事或妖精。据说,凡出现不正常的自然现象即象征不吉祥,会招来灾祸。为防止村寨出怪事,招来灾祸,必须请端公作法禳解。

端公作法唱经时,需用荞麦面做成各种形状的怪物送到三岔路口以示解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