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584页(494字)

阿昌族古老祭仪。

阿昌族普遍认为人有三个魂。人死后,一个魂送进坟墓,一个魂供在家堂,一个魂送到“城隍庙”的鬼王那里。

陇川县户撒一带的阿昌族认为,人有两个魂,人死魂不死,一个魂上天堂(埋进坟墓),另一个住在家堂上。为了护送亡魂安全到达应去的地方,送魂的仪式十分隆重,要请祭司“勃跑”念一天一夜的经。

据说鬼魂不论被送到哪里,每年的七月初一都要回家接受家人的“烧包”。平时,对鬼的祭祀也很虔诚,除了在家堂上设祖宗牌位,时时供奉外,对送到坟地去的魂,每年清明节都到坟前用饭菜祭祀。对送至鬼王那里的魂,在七月初一也要祭献,因为这一天是鬼王开鬼门送亡魂回家的日子。七月初十还举行“烧包会”,烧金银纸钱给亡魂使用。②景颇族丧葬习俗之一。原始宗教信仰者认为人死后应将亡魂送回北方祖地与祖先团聚。

送魂时由宗教师(董萨)念诵回祖地的路线,沿景颇族当年南迁的路线往北送。死者若为年高德劭者,则一直送至祖宗墓地;若年纪小或是无儿女的老人,则送得近些。

送魂前跳恩洞格康舞,表示对死者的怀念。送魂时将死者使用过的物品(如男性的背包、火枪,女性的纺织工具)也送上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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