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127页(399字)

轲比能本小种鲜卑,以勇健,断法平端,不贪财物,众推以为大人。部落近塞,自袁绍据河北,中国人多亡叛归之,教作兵器铠楯,颇学文字。故其勒御部众,拟则中国,出入弋猎,建立旌麾,以鼓节为进退。……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一决目前,终无所私,故得众死力,余部大人皆敬惮之,然犹未能及檀石槐也。

(《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第三十》,第838页-839页)

素利、弥加、厥机皆为大人,在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道远初不为边患,然其种众多于比能。建安中,因阎柔上贡献,通市,太祖皆表宠以为王。厥机死,又立其子沙末汗为亲汉王。延康初,又各遣使献。文帝立素利、弥加为归义王。素利与比能更相攻击。太和二年,素利死。子小,以弟成律归为王,代摄其众。

(《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第三十》,第8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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