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12页(464字)

古代通讯转运、传输机构。

设有驿吏、文书、驿差等。藏族地区的驿站在不同时代有以下三种情况:(1)吐蕃王朝时期为了传达政令、军事通讯、运送物资需要,在各地设置驿站,公文、信函可通过驿站传送。

专门的信使、军使可持管理驿站的机构签发的驿递文书,在各站得到食宿供应、换乘匹,由文书在驿递文书上登记到达时间并加盖印章,由驿差护送至下一站,如发生丢失驿件及延误等事故,要追查有关信使及驿站的责任。

(2)元朝统一藏族地区后,约在1260年派遣使臣入藏,清查沿途人口、物产、道路情况,设置驿站。当时在脱思麻设有7个大驿站,朵甘思设9个大驿站,乌思藏设11个大驿站,大站之间还有若干小站。驿站设置,参照了汉地驿站的例规,其物品供应及驿差分派给藏族各部承担。

元代藏族地区的驿站归中央宣政院和藏族地区各宣尉司管理。明朝初期继承了元朝的办法、整治驿站,但中后期驿路荒废。

(3)清朝时期在西宁至拉萨、成都至拉萨及西藏各地要道上设立驿站,称为台站,并在若干台站间的重要之处驻兵把守巡查,以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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