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85页(292字)

凉山等地彝区,新娘嫁到婆家的次日,或第三、五、七、九天,便要由送亲人或男家派人护送,返回娘家,称为回门。

回门后,新娘独自留居娘家,称为坐家。坐家之期无定限,短则一二年,长则三五年或更长。在此期间,新郎可往岳家与新娘幽会。但在同房第一夜,新娘按例须加以抗拒,以表贞节,新郎则努力制服,以表勇武。新娘坐家直至怀孕方回夫家,此时她要改变头饰,即变头帕为帽子,男家见此即知有孕,便赶紧修筑新房,让儿子与媳妇分居另住,开始小家庭生活。女子结婚未成年者,一直住娘家,待其行经后,母亲给女儿缝一条红色毛裙穿上,送到男家,暗示女儿已成熟,可以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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