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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食官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4:43: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6页(332字)

中国奴隶社会时,政府役使奴隶经营手工业和商业的一种制度。

西周春秋时实行。从事手工业的奴隶和从事商品贩运的奴隶,都隶属于官府,供王府或各封国当政的奴隶主贵族驱使。工是官府的工,商是官府的商,官商和官工世代为奴,没有人身自由。为了便于统治,商业奴隶只能在城市指定地点聚居,“处商必就市井”。

绝对禁止与其他贵族和平民杂居。地位排在庶人之后。同时官府派有专职官吏-“贾正”、“工正”对工商奴隶进行监管,他们世代为奴,不准迁徙改业,官府只给以极菲薄的衣食生活资料,这就称“工商食官”。后来,“工商食官”的格局虽打破了,但工商食官所形成的“官商”思想和作风仍对后世产生消极作用,成为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意识形态和习惯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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