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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附加条款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1:06: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6页(306字)

保险人为适应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可在保单已有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条款以扩大承保的责任范围,这些条款称“附加条款”。

保险契约之所以要添附加条款是因为:(1)扩大标准保单的伸缩性,使之能适应被保人的特殊需要。(2)变更原有保单的内容。例如可借以增加被保危险、被保财产或被保人员;亦可借以消除保单内的除外事项,或以之减少标准保单的承保范围。(3)在保单生效后,保险人或被保人亦可使用附加条款,将保单规定事项加以变更。

例如增减保险金额,变更地址,增加新获得的财产,允许危险的增加,调整费率,或改正发现的错误等,在必要时,保险人还可以附加条款的形式来表示保单转让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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