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女士自杀事件》

书籍: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着作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11-06 14:3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著作大辞典上卷》第28页(493字)

【时间】:1919年11月

全文约1300字。

当时长沙发生一位赵小姐抗婚自杀事件。悲剧发生后不到两天,毛泽东写了《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等七、八篇文章,评论此一事件悲剧以及婚姻、家庭等社会问题。在这篇文章中,他首先说:“我国因数千年不正当的礼教习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无位置。从政治、法律、教育以至职业、交际、娱乐、名分,一概和男子分开做两样,退处于社会的暗陬。于不得幸福之外,还领受着不人道的虐待。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

他认为女子被男子压制的根本原因,不是身体弱,意志弱,不是智力低,教育低,主要是生育导致产期在经济上不能独立的缘故,使女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是:(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足够自己生活的知识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须自己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这些是女子个人自主的基本条件,然后要实行“儿童公育”,摆脱了经济上被男子支配的地位,才可以自由恋爱。——《女界钟》特刊第1号,1919年11月2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