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蒙学堂章程

书籍: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下 更新时间:2018-11-06 14:45: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下》第1213页(330字)

《钦定学堂章程》的一部分。

含全学纲领、功课教法、各种规则、堂舍规模4章,共40节。蒙学堂以“培养儿童使有浅近之知识,并调护其身体”为宗旨。城内坊厢乡镇村集均应设立。分公立与自立两种。

各省府厅州县的原有义塾改为公立蒙学堂;家塾及塾师馆改为自立蒙学堂。修业年限4年。

招收6岁~7岁的幼童,初办可延至10岁以内。毕业后可入寻常小学堂。

课程为修身、字课、习字、读经、史学、舆地、算学、体操等8科。

教习须通晓经史及算数物理诸学,始能胜任。

无学堂卒业文凭者,须经当地师范学堂按课程考验合格,方准受聘或开馆。学堂规模十余人至三四十人。

未及施行,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奏定小学堂章程》颁布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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