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发展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第6卷教育哲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教育边缘学科》第107页(412字)

一种强调教育要侧重儿童自由发展的教育观。

其代表人物为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和杜威等。此说认为教育应以儿童的天赋和儿童的要求为依据,重视其个性和要求,排除外在的、来自社会的干扰。

可分为两种类型。(1)客观的自然发展说,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应以大自然的变化规律作为教育人的标准。

大自然化育万物,有其一定的顺序,根据各种事物的自身性能来创设条件,使其自然成长,在教育上应按照儿童发育成长的顺序,根据各个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夸美纽斯是这种教育观的代表。

(2)主观的自然发展说,认为在人的天赋中已规定好了发展的顺序和各种才能,按照这种天赋自然发展,就可以成为理想的人。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发展儿童的自然天赋,排除一切社会为儿童规定的理想模式。

应当让儿童占据教育的主导地位,即教师只作为儿童发展的辅助者;在教育内容和方法上,让儿童在自己的活动中,在与自然事物的接触中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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