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22页(970字)

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藉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品牌的组成要素包括:(1)品牌名称,是品牌中可以被发出声来、用语言称呼的部分。(2)品牌标记,是品牌中可以识别但不能发出声来的部分,通常是一些符号、字母、图案或色彩等。(3)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或整个品牌,它受到法律的保护。(4)厂牌,是企业的名称,又称字号。

品牌是商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消费者和制造商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品牌可以识别不同制造者或销售者的产品,既方便了消费者购买,也可以使销售者容易发现并处理一些问题,简化了交易手续。好的品牌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品牌反映了企业的精神与形象,好的品牌可以在顾客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提高产品的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品牌有助于建立稳定的顾客群,吸引重要的和有利于公司的顾客;品牌还有助于销售者细分市场,增加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占有率。

美国管理学专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认为,品牌从本质上说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品牌传达了质量的保证。一个品牌能表达出六层意思:(1)属性,一个品牌首先给人带来特定的属性。(2)利益,一个品牌不仅仅限于一组属性,而且属性需要转换成功能和情感利益。(3)价值,品牌还体现了制造商的某些价值感。(4)文化,品牌可以附加和象征了一定的文化。(5)个性,品牌还代表了一定的个性。(6)使用者,品牌还体现了购买或使用这种商品的是哪一种消费者。品牌的挑战是要深度地开发品牌的意义。一个品牌最持久的含义应是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它们确定了品牌的基础。

品牌设计是一项要求很高的工作,它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技术。品牌的设计原则包括:(1)简单明了,便于识别、记忆,为消费者认可和接受。(2)要适合消费者的要求,适合消费者的喜爱,能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3)创意新颖,美观大方,能够给人美的享受。(4)要适应国际市场要求,便于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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