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88页(318字)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施行条例》。它是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中的重要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该法包括总则、进口商品的检验、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2条。制定该法,是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因此,该法虽属涉外经济法规,但它在保护国内外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样属于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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