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价值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6页(1113字)

一种以主观主义心理分析方法说明价值形成的理论。

用效用来说明商品价值的观点起源很早,但把效用和稀缺性结合起来说明商品价值,则是在18世纪中叶以后才出现。意大利经济学家加里亚尼(F.Galiani)在《货币论》(1750年)和《商业与管理》(1776年)两部着作中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物品的效用和稀缺性。法国的孔迪亚克(Condillac)在《商业与政府的相互关系》(1776年)中,杜布依(J.Dupuit)在《公共工程效用的度量》(1844年)中,对这些观点都作了进一步说明。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对边际效用价值论作出较为系统论述的是德国经济学家戈森(H.H.Gossen)。他在《人类交换法则及由此而生的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1854年)一书中所提出的欲望递减规律、享乐最大化法则成为后来主观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但是,早期效用论的代表人物的分析工具是不完善和粗陋的,更没有形成学派,影响非常有限。

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边际革命”,“边际”概念作为一种解释力很强的分析手段被引进了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促成“边际革命”发生的是三位经济学家:英国的杰文斯(W.S.Jevons)、奥地利的门格(C.Menger)和法国的瓦尔拉(L.Walras)。

他们几乎同时独立地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

该理论的出现和广泛传播与以约翰·S·穆勒(John S.Mill)为代表的李嘉图学派劳动价值论面临的困境有关,因而该理论的目的之一是取代劳动价值论从而消解其困境。

按照边际效用价值论,物品的价值决定于该物品的边际效用。价值是物品对人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价值来源于物品的效用,即来源于物品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

一种物品要具有价值,必须既具有效用,又具有稀缺性,但并非绝对稀缺性,而是比较于特定要求而言的相对稀缺性。供给相对充裕的物品即使具有很大的效用也不具有价值。

因为该物品的相对充裕使一切需要完全得到满足以外,仍然有剩余的物品不能找到有益的使用,它的边际效用就等于零,不具有任何价值。因此,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总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价值论也同样面临一些困难,其中最主要的是效用的衡量问题。由于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以边际效用为基础的物品价值的度量就具有主观任意性。

基于这一困难,20世纪30年代以后,边际效用价值论逐步被序数效用论所取代,但仍然作为一种理解和说明消费者选择行为的补充手段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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