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力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105页(329字)

在经济中出现的足以抵消大的买主和卖主在市场上所享有的某种议价能力的那种力量。

由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在《美国资本主义:抵消力量的理论》(1952年)一书中提出。抵消力量代替了在竞争性的经济中正常情况下存在的那些力量。

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抵消力量中,一方面是强大的工会,影响着大公司必须支付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即劳动力的估价;另一方面是大的零售联号,通过其采购政策能影响大制造厂商在其产品上所能取得的价格。

抵消力量的概念并不否认竞争削弱经济势力(如垄断)的作用,但是它反对把分解经济势力的努力作为主要的解救办法。作为一种对经济势力的对抗,抵消力量较之通过托拉斯法去分解这种势力,是更为有效和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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