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继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08页(404字)

家庭成员去世时把所有的财产转移给法定的继承人。

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依次继承:(1)配偶、子女(包括非婚子女、养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3)侄子女、外甥、外甥女。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处理。可以不受血缘姻亲和扶养关系等因素的限制,仅凭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意志,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和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遗嘱内容如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则其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财产时,不得取消或者减少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父母、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必须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收等义务。

但承担数量以遗产数量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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