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存在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48页(235字)

劳务可分为为生产服务的劳务和为生活服务的劳务。

与消费者有关的生活服务的劳务有三种存在形式:(1)凝结在一定的物质产品中,体现为商品的劳务,如饮食、服装加工、日用品修理以及商业中的分类整理、包装、保管等,它们提供的服务追加到产品价值中去。(2)凝结在有形的精神产品中,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着作等。(3)没有独立存在形式的“纯粹”服务,如旅店、洗澡理发服务和音乐舞蹈演出等,提供这些劳务的过程同时就是消费者消费和享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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