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审美多样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63页(1156字)

指消费审美作为消费审美者主观头脑反映审美客体的产物,如同每个人都存在差别一样,每个消费者审美也有很大差别。

西方人有所谓趣味无争辩的谚语,而我国则称为“情人眼里出西施”。这都说明消费审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具体一点说,消费者内在审美活动的多样性是指不同的审美主体,甚至同一个审美主体在时间、地点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个审美对象会产生出不同的主观反映和心理感受。

这里所说的不同主观反映和心理感受,既是指直接的消费审美感受,也包括在反复的消费审美实践的基础上,逐渐积淀起来的审美趣味、审美要求、审美理想、审美判断、审美能力以及作为它们总和表现的不同审美意识。

消费审美活动和科学活动比起来,有明显的不同。科学活动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要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必须把主观方面的东西排除掉,也就是在对象上不能附加任何主观的东西,只能对对象的本来面目进行认识。

但消费审美活动则不然,它恰恰是以主观个性作为活动的条件之一,体现了主体和客体的密切交融。因此,从消费审美个体的角度看,由于每个消费者的生理素质、生活条件、经历和道德修养不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独特个性,反映在消费审美趣味上,必然存在着明显的个性差异,从而使消费审美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

不管是哪一个民族的消费者,还是哪一个地区的消费者,其消费审美都首先通过自身的消费活动来完成。也就是说,消费审美感受都是具体的,它总是表现为消费者在消费审美活动中的一种主观的情感愉悦。这种主观的情感愉悦,都是每个消费者通过其独特的生理、心理结构,以其特殊的主观心理反映形式获得的。这种主观的心理反映形式之所以是特殊的,在于每个消费者的社会地位、文化修养、情趣爱好、情绪心境等都不相同,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消费者审美心理过程的复杂性,从而导致了消费者本身内在审美活动的多样化。

消费者自身内在审美活动多样化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审美爱好的消费者比比皆是。

有关社会调查资料证实,人们在消费审美活动中的兴趣爱好是十分广泛的。唱歌、跳舞、吟、作画、书法、摄影等属艺术审美型爱好;打球、赛跑、登山、游泳、滑冰、下棋、赛艇属体育审美型爱好;集邮、藏画、剪辑、装潢、搜古玩、采标本等是鉴赏审美型爱好;看电影、电视、戏剧及各种表演等是观赏审美型爱好;弄花、养、猜谜语、散步、逛公园等是消遣审美型爱好;旅游既是消遣审美型又是体育审美型爱好。消费者爱好各式各样,消费者审美情趣也交错复杂,消费审美偏好型和消费审美广泛型的消费者大有人在,导致消费审美多样化。由此可见,消费审美多样化是个普遍存在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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