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业生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工程测量实用技术手册》第572页(1192字)
1.作业场所
1)照明、噪声、辐射等环境条件应符合作业要求。
2)计算机等生产仪器设备的放置,应有利于减少放射线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
3)作业场所中不得随意拉设电线,防止电线、电源漏电。通风、取暖、空调、照明等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检修。
4)面积大于100m2的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通道、楼梯等应保持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5)作业场所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配备灭火器具,小于40m2的重点防火区域,如资料、档案、设备库房等,也应配置灭火器具。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有效期和能否正常使用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6)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警告)标志,如配电箱(柜)标志、资料重地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吸烟标志、紧急疏散示意图、上下楼梯警告线以及玻璃隔断提醒标志等,且保证标志完好清晰。
7)禁止在作业场所吸烟以及使用明火取暖,禁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器取暖或烧水,不用时要切断电源。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场所。
2.安全操作
1)仪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和使用,须符合安全要求。凡对人体可能构成伤害的危险部位,都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用电动力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埋设接地网,保持接地良好。
2)仪器设备须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
3)作业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要操作的仪器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禁止用湿手拉合电闸或开关电钮。饮水时,应远离仪器设备,防止泼洒造成电路短路。
5)擦拭、检修仪器设备应首先断开电源,并在电闸处挂置明显警示标志。修理仪器设备,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由于特殊情况而不能切断电源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且须有两名电工现场作业。
6)因故停电时,凡用电的仪器设备,应立即断开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