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645页(956字)

(一)混凝土设计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J 50119-2003)中的规定,按设计强度等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并应使其达到的强度等级比设计强度等级高5MPa,其水灰比不应大于0.60,含砂率宜控制在40%~50%之间,坍落度控制在180~200mm范围内。

(2)配制混凝土的粗集料,宜选用粒径不大于40mm的碎石或卵石;配制混凝土的细集料,宜选用中砂或粗砂。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外加剂。

(二)混凝土浇筑

(1)接头管和钢筋笼就位后,应及时检查槽底沉淀物的厚度,若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并在钢筋就位4h内浇筑混凝土,如果超过4h应重新进行清底。

(2)浇筑混凝土的导管连接应牢固,接头处要用橡胶进行密封,防止出现漏水。

(3)槽内的混凝土应当连续浇筑,严禁出现中途停止,并应控制在6h内浇筑完毕,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

(4)各单元槽段之间所选用的接头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的处理方式见图11-13。

图11-13 槽段接头的处理方式

1-挖槽;2-接头管与钢筋笼就位;3-浇筑混凝土;4-拔出接头管;5-第二槽段的开孔

(5)两槽段接头面的清刷,应当在换浆之前进行。在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转动及摆动接头管,在向外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的混凝土。

(6)浇筑地下连续墙时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5中的规定。

表11-5 浇筑地下连续墙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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