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95页(324字)

位于东经112.9°、北纬28.2°。

①1928年建长沙市(普通市),1932年起不称市;1942年建长沙市,省直辖。②1949年建地级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③1983年8月湘潭地区与长沙市合并,仍称长沙市(地级市)。原湘潭地区所辖各县改由长沙市辖。

1996年4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长沙市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设立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

参见95页“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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