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06页(502字)

位于东经110°28′~111°03′、北纬19°20′~20°10′之间。

①1912年称文昌县;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革命斗争需要,曾三度将文昌县分治;1929年将文昌县的重兴地区划归琼东县,即今琼海县;1931年文昌县北部与琼山县东部设立琼文县;1948年3月设文南、文北两个县;1950年4月文昌县解放,恢复文昌县建制。②1995年1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文昌县,设立文昌市(县级市),由省直辖。

1912年隶广东省。1988年4月隶海南省。

文昌县(县) 见106页“文昌市”。

文东县 见107页“文登市”。

文南县(县) 见106页“文昌市”。

文部办事处 见172页“申扎县”、219页“尼玛县”。

上一篇:文县 下一篇: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