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10页(448字)

位于东经111.9°、北纬21.8°。

①1912年称阳春县、阳江县;1958年两县合并,称两阳县。②1961年撤销两阳县,恢复阳春县、阳江县。③1988年撤销阳江县,设立地级阳江市和阳江市阳东区和阳西县。④1991年6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江市阳东区改为阳东县。⑤1994年5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阳春县,设立阳春市(县级市),由省直辖。

下设江城区。

参见309页“阳东县”、309页“阳西县”。

阳江县 见309页“阳东县”、309页“阳西县”、310页“阳江市”、311页“阳春市”。

阳江直隶厅 见309页“阳东县”、309页“阳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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