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549页(602字)

位于东经91°08′~96°23′、北纬40°43′~43°43′之间。

“哈密”系维语,为“关闭”之意,历史上将哈密喻为“西域的大门”。

①1912年称哈密直隶厅;1913年改为哈密县。②1961年1月析哈密县城关为基础,设立哈密市(县级市),实行市、县分治。③1962年10月撤销哈密市,并入哈密县,称哈密县。④197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以哈密镇为基础,重设哈密市(县级市)。⑤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哈密县,县行政区域并入哈密市。

民国初年隶新疆省。1955年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县(县) 见257页“伊吾县”、549页“哈密市”。

哈密直隶厅(厅) 见549页“哈密市”。

哈尔滨市 见549页“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政筹备所 见549页“哈尔滨市”。

哈尔滨行政长官公署 见549页“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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