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568页(333字)

位于东经113°00′~113°23′、北纬22°40′~23°00′之间。

顺德意为顺天之德。

①1912年称顺德县、番禺县;1958年12月,顺德、番禺二县合并,成立番顺县。②1960年2月撤销番顺县,复置顺德县、番禺县。③1992年3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顺德县,设立顺德市(县级市),由省直辖。④1995年,顺德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

顺德县(县) 见568页“顺德市”、770页“番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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