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580页(501字)

位于东经121°38′~123°20′、北纬45°03′~46°01′之间。

因地处洮儿河南岸,故称洮南。

①1912年称洮南府;1913年改洮南府为洮南县。②1958年10月,洮南县与原白城县12个乡合并为洮安县。③1987年5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洮安县,设立洮南市(县级市),隶白城地区。④1993年6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洮南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⑤1995年洮南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

民国初年隶奉天省。1929年隶辽宁省。1932年隶伪满奉天省。1934年隶伪满江省。1945年光复后曾先后隶龙江省、嫩江省、辽北省和黑龙江省。1954年6月隶吉林省。

洮南县(县) 见580页“洮南市”。

洮南府 见580页“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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