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能以自己的名义打官司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7页(269字)

不能。无论个人合伙有没有起字号,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均为共同诉讼人。比如,假如东郭和南郭两人合伙经营木材,那么建设告的就应该是东郭和南郭两人,而不仅仅是东郭。如果个人合伙有字号,则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合伙所起的字号。如果全体合伙人人数众多,则合伙人应推选代表参加诉讼,该诉讼代表人的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这里需注意,个人合伙不同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依法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营利性组织,在诉讼中享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也就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而不是由全体合伙人参加诉讼。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