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与执行生效判决间的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52页(259字)

生效判决最终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判决申请人返还因先予执行而取得的利益的,申请人必须返还。如果申请人败诉,还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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