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有什么法律后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13页(187字)

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或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经审查,如果他所提出的票据与公示催告的票据不一致,法院就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如果他提出的票据与公示催告的票据一致,则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支付人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应恢复支付,申请人或支付人不服裁定,可以按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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