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外国法院请求执行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32页(375字)

场景

建设的官司在中国的法院打赢了,可执行判决却让他犯了难,被告老拖着不给,判决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如果是国内的官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可被告及其财产都在国外,他向谁要求执行呢?他能要求中国的法院强制执行吗?

可以。对于我国法院作出的已生效判决、裁定,被告或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其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书,同时提供判决书副本和送达回证,如果副本没有明确指出判决已经发生效力的,还应附带法院证明该判决已经生效的正式文件。如果是缺席判决,还应附上能证明缺席一方已通过传唤的副本。所有的这些文件都要有外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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