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28页(338字)

和国内的普通民事诉讼一样,法院对案件的受理也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但为了体现司法主权,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规定:即使被告不在国内,只要是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发生的纠纷,就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争议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在国内有代表机构,该代表机构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受理。另外,在这些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管辖”的规定,约定受理的法院。与我们前面所讲的国内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即使当事人事先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但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法院没有异议,并前来应诉的,也可视为双方协议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受理涉外案件的法院一般是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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