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总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第690页(200字)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批准银川市地方性法规,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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