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和气割技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焊工简明实用手册》第763页(3263字)

气焊和气割时牵涉到操作规程、气体、设备等,每一个部分都有严格的安全要求和技术。

(一)操作安全要求

①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的表压。

②禁止使用纯铜、银或W(Cu)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和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③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④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验,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⑤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⑥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⑦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⑧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表压的余气。

⑨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氧气瓶为天蓝色,溶解乙炔气瓶为白色,液化石油气瓶为银灰色)

⑩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

⑾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地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⑿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去承重物的衬垫。

⒀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做记号。

⒁氧气、乙炔的管道上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以便于识别。

(二)使用乙炔发生器时的安全要求

①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乙炔发生器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相应的要求。

②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的制作,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归口等有关单位鉴定合格,报国家劳动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生产。禁止自制、仿制,或改装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维修后的乙炔发生器应经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中压、低压乙炔发生器都必须设有相应的回火防止器、安全阀、爆破片以及相应的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和防止超低压爆炸的卸压装置。

④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按GB 50031-199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使用。

⑤应根据乙炔发生器的技术性能要求选用爆破片,爆破片应定期检查更换。

⑥乙炔发生器电石分解区的最高水温不应超过95℃,经过冷却的乙炔出口温度不应超过40℃。当环境温度较高时,允许出口温度高于环境温度10℃。

⑦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他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⑧定期检查乙炔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准确性。

⑨禁止乙炔发生器在超过乙炔最高工作压力或超负荷以及供水不足的情况下使用。

⑩电石粒度要符合乙炔发生器技术性能的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乙炔发生器技术性能规定的电石。

⑾乙炔发生器在使用前必须装够规定的水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发气室内冷却良好。

⑿乙炔发生器新装入电石产气后,应先排放器内及管路中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气。

⒀乙炔导管必须从回火防止器出口接出,禁止直接与乙炔发生器出口连接。

⒁工作结束,必须排除乙炔发生器中的灰渣和积污。

⒂使用中的乙炔发生器与明火、火花点、高压电线等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⒃禁止将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放在风机、空气压缩机站、制氧站等处的吸气口和避雷针接地线导体附近,以及放置在电气回路的轨道或金属构件接地体上。

⒄使用中的乙炔发生器,应防止暴晒以及来自高处的飞散火花或坠落物件等引起的危害。

⒅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回火防止器的安全技术要点:

①根据乙炔发生器及操作条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②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须设有卸压孔、爆破片,并且便于检查、易于排除和清洗器内的积污。

③水封式回火防止器要竖直安装,与乙炔导管的连接必须严密不漏气。

④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

⑤每班工作前都应先检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阀动作灵活可靠。

⑥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工作中必须保持器内规定的水位。

⑦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和污迹,以保证气流畅通、工作可靠。

电石的安全要求:

①电石运输、贮存、破碎、电石室(库)以及渣坑等,应按照TJ31的规定执行。

②桶装电石应存放在地面干燥、空气流通、不漏雨水的室内,地面应高于路面,以免进水。

③禁止采用滚滑的方式装卸和搬运电石桶,以免电石与桶壁撞击产生火花。

④每次取电石后,应盖严桶盖。

⑤禁止在乙炔发生器室、电石室用铁锤敲打电石。

⑥粉末粒度过小的电石应有专人负责分批投入渣坑,用水彻底分解以妥善处理。

⑦电石渣坑应为敞开式,渣坑内的灰浆和灰水不得排入暗沟。出渣时应防止铁制工具、器件碰撞而产生局部火花。

⑧电石和乙炔混合气着火时应立即关闭出气阀门,停止供气,并使电石与水脱离接触。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火。禁止使用水、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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