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点类质量技术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焙烤工业实用手册》第566页(4162字)

(一)蛋糕质量技术标准(SB/T 10030-1992)

本标准适用于以禽蛋为主要原料,经打蛋、注模、烘焙或蒸制而成的组织松软的蛋糕类制品。

烤蛋糕系经烘焙加工而成的蛋糕。蒸蛋糕系经蒸制加工而成的蛋糕。

1.感官要求

蛋糕的感官要求见表4-1-37。

表4-1-37 蛋糕感官要求

2.理化要求

蛋糕的理化要求见表4-1-38。

表4-1-38 蛋糕理化要求

3.要求

按标志重量,公差允许±4%。

4.卫生要求

蛋糕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7099-1998的规定,见表4-1-34。

(二)片糕质量技术标准(SB/T 10031-1992)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粉为主要原料,经炒制、混合、成形、烘焙等加工而成的薄片类制品。

韧片糕,将各原辅料经混合、水蒸、切片而成,制品有韧性,可弯曲。

脆片糕,将各原辅料经混合、成形、烘焙而成,制品有脆性。

1.感官要求

片糕的感官要求见表4-1-39。

表4-1-39 片糕感官要求

2.理化要求

片糕的理化要求见表4-1-40。

表4-1-40 片糕理化要求

3.重量要求

按标志重量,公差允许±3%。

4.卫生要求

片糕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7099-1998的规定,见表4-1-34。

(三)桃酥质量技术标准(SB/T 10032-1992)

本标准适用于由小麦粉、食用油脂、绵白糖、白砂糖及其他辅料,经混合、成形、烘焙加工而成的桃酥类糕点。

1.感官要求

桃酥类糕点感官要求见表4-1-41。

表4-1-41 桃酥类糕点感官要求

2.理化要求

桃酥类糕点理化要求见表4-1-42。

表4-1-42 桃酥类糕点理化要求

3.重量要求

按标志重量,公差允许±3%。

4.卫生要求

桃酥类糕点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7099-1998的规定,见表4-1-34。

(四)烘焙类糕点质量技术标准(SB/T 10222-1994)

1.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烘焙为最后熟制工序的各种焙烤食品。按其加工工艺不同,可分为12类。

(1)酥类糕点:使用较多的油脂和糖,调制成塑性面团,经成形、烘焙而制成的组织不分层次,口感酥松的制品。

(2)松酥类糕点:使用较少的油脂,较多的糖(包括砂糖、绵白糖或饴糖),辅以蛋品、乳品等并加入化学膨松剂,调制成具有一定韧性,良好可塑性的面团,经成形、烘焙而制成的酥松的制品。

(3)松脆类糕点:作用较少的油脂,较多的糖浆和糖调制成糖浆面团,经成形、烘焙而制成的口感松脆的制品。

(4)酥层类糕点:用水油面团包入油酥面团或固体油,经反复轧片、折叠、成形、烘焙而制成的具有多层次、口感酥松的制品。

(5)酥皮类糕点:用水油面团包油酥面团制成酥皮,经包馅、成形、烘焙而制成的饼皮分层次的制品。

(6)水油皮类糕点:用水油面团制皮,然后包馅,经烘焙而成的皮薄馅饱的制品。

(7)糖浆皮类糕点:用糖浆面团制皮,然后包馅,经烘焙而制成的口感柔软或韧酥的制品。

(8)松酥皮类糕类:用松酥面团制皮,经包馅、成形、烘焙而制成的口感酥松的制品。

(9)硬酥皮类糕点:使用较少的糖和饴糖,较多的油脂和其他辅料制皮,然后包馅,经烘焙而制成的外硬内酥的制品。

(10)发酵类糕点:采用发酵面团,经成形或包馅成形、烘焙而制成的口感柔软或松脆的制品。

(11)烘糕类糕点:以糕粉为主要原料,经拌粉、装模、炖糕、成形、烘焙而制成的口感松脆的糕点制品。

(12)蛋糕:以蛋为主要原料,经打蛋、注模、烘焙而制成的组织松软的制品。

2.感官要求

烘焙类糕点感官要求见表4-1-43。

表4-1-43 烘焙类糕点感官要求

3.理化要求

烘焙类糕点理化要求见表4-1-44。

表4-1-44 烘焙类糕点理化要求

注:脂肪指标不包括蛋糕类。

4.卫生要求

烘焙类糕点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7099-1998的规定,见表4-1-34。

(五)油炸类糕点质量技术标准(SB/T 10223-1994)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炸为最后熟制工序的各种油炸制品。

1.分类

油炸制品按其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8类。

(1)酥皮类:用水油面团包入油酥面团制成酥皮,经包馅、成形、油炸而制成的饼皮分层次的制品。

(2)水油皮类:用水油面团制皮,经包馅、成形、油炸而制成的皮薄馅饱的制品。

(3)酥松类:使用较少的油脂、较多的糖和饴糖,辅以蛋品或乳制品等,并加入化学膨松剂,调制成疏松面团,经成形、油炸而制成的口感酥松的制品。

(4)酥层类:用水油面团包入油酥面团,经反复轧片、折叠、成形、油炸而制成的层次清晰、口感酥松的制品。

(5)水调类:以面粉和水为主要原料制成水调面团,经成形、油炸而成的口感松脆的制品。

(6)发酵类:利用发酵面团,经成形或包馅成形、油炸而制成的外脆内软的制品。

(7)上糖浆类:先制成生坯,经油炸后再拌(浇、浸)入糖浆的口感酥松或酥脆的制品。

(8)糯糍类:以糯米粉为主要原料,经包馅成形,油炸而制成的口感松脆或酥软的制品。

2.感官要求

油炸制品的感官要求见表4-1-45。

表4-1-45 油炸制品感官要求

3.理化要求

油炸制品的理化要求见表4-1-46。

表4-1-46 油炸制品理化要求

4.卫生要求

油炸制品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7099-1998规定见表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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