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147页(1797字)

【别名】 丁烯醛,2-丁烯醛,反式丁烯-〔2〕-醛,β-甲基丙烯醛。

【理化性状】 巴豆醛(CH3CH∶CHCHO,C4H6O)为水白色透明流性液体,有窒息性刺激气味,其蒸气对眼和呼吸道有毒,为极强的催泪剂,能与乙醇、乙醚、苯、甲苯、煤油、汽油和溶剂石脑油等以任何比例混溶,易溶于水。接触光和空气,转变成浅黄色液体,久置能逐渐氧化成巴豆酸。商品级巴豆醛为反式异构体,要用水加以稳定,在-5℃时会析出固态。分子量为70.09,相对密度0.8531(20/20℃),凝固点-69℃,沸点102℃,闪点12.7℃(开杯),折射率1.4384(17℃),蒸气压3999.66Pa〔30mmHg(20℃)〕。

【危险情况】 (1)本品有毒,对眼、皮肤和呼吸器官有极强的刺激作用。对眼睛特别危险,能引起角膜损伤;与皮肤接触时有灼烧痛感,长期吸入使人记忆力衰退,对粘膜组织有破坏作用,因此,切勿呼吸其蒸气,切勿触及皮肤!(2)易燃,有较大的燃烧和爆炸危险。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9~15.5%(按体积计)。蒸气重于空气(蒸气-空气密度在37.8℃时为1.10),并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温度升高时(如在火灾条件下),会发生聚合作用,如在容器内发生,则容器有可能发生剧烈爆破。易被氧置换为有危险性的过氧化物和酸类。当接触苛性碱、氨或胺类等碱性物质时,会引起特别剧烈的聚合反应!空气中的容许浓度为2ppm。

【不相容性】 与苛性碱、氨、有机胺、无机酸、强氧化剂均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作色谱分析标准物质,食品防腐剂,制造正丁醇、巴豆酸和山梨酸的中间体(加氢可制得丁醛),树脂和橡胶的抗氧剂,矿物油纯化的溶剂,气体燃料的警告剂,醇的变性剂,橡胶促进剂,杀虫剂,还可用来制取选矿用发泡剂,军用化学品等。

【侵入途径】 吸入,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

【侵害部位】 呼吸系统,眼,皮肤。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刺激眼、皮肤和呼吸系统。

【急救】 此化学品如万一触及眼和皮肤,立即用大量水至少冲洗15min,如伤及眼部须速治疗;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如被吞服,服以大量水,诱致呕吐。对于不省人事者,则不宜进行催吐。

【防护措施】 操作时除须穿防护工作服,并戴防护眼镜外,还应戴好口罩、手套,以防止吸入和防止皮肤及眼的接触。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危险。生产现场应备置安全信号指示器和洗眼剂。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注意皮肤、眼和呼吸系统的检查。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活性炭管采集试样,气液色谱法分析。

【贮存】 用铁桶盛装,应严格密闭,防止机械性损坏。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在户外存放,室内仓库须是标准的易燃液体专用库。禁止有苛性碱、氨或胺类等碱性物品或氧化剂存放在仓库内!避免与热源和明火接触,还应避光。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064。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有“易燃、有毒品”标记,不得载有乘客。

【灭火措施】 在炽烈或大规模的火灾中,应在抑爆地点用干粉灭火剂、泡沫或CO2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处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如有溢(或渗)漏,且渗漏物未点燃,可用雾状水驱散其蒸气,再将渗漏物冲离火场,亦可用雾状水保护制止渗漏操作的人员。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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