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酸乙酯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160页(1639字)
【别名】 无。
【理化性状】 丙烯酸乙酯(CH2∶CHCOOC2H5,C2H3O2)为无色液体,具有刺鼻的辛辣气味,有挥发性,溶于醇和醚,微溶于水;与水的共沸点为81℃,与乙醇的共沸点为76℃。易聚合,久置能聚合成树脂状物质,聚合速率受光、热和过氧化物杂质的影响,纯净物质贮存于10℃下即不致聚合。分子量100.12,相对密度0.9230(20/20℃),沸点99.4℃,凝固点-72.0℃,折射率1.4037(25℃),闪点15.5℃(开怀)。
【危险情况】 (1)本品有毒,摄入、吸入和经皮肤吸收均会中毒,对呼吸器官有明显的刺激作用,而对皮肤和眼睛有强刺激作用,能引起严重伤害。(2)易燃,有较大的燃烧和爆炸危险,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下限为1.8%;蒸气重于空气(蒸气-空气密度在37.8℃时为1.2),因此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造成火灾。在温度升高的条件下(如在火灾中),会发生聚合作用,该聚合如在密闭的容器内进行,有可能使容器爆破。因此,本品在贮运时均须加入阻聚剂,以防止自行聚合。空气中的容许浓度美国为5ppm(20mg/m3)或为25ppm(100mg/m3)。
【不相容性】 与氧化剂、过氧化物、聚合剂、强碱、水分均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作制造均聚物和共聚物树脂(如丙烯酸类树脂)的单体,供生产涂料薄膜和塑料薄膜之用。
【侵入途径】 吸入,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
【侵害部位】 呼吸系统,眼,皮肤。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刺激眼、皮肤和呼吸系统。大量吸入高浓度蒸气能造成昏睡与痉挛。动物试验表明,口服毒性很大。
【急救】 此化学品如触及眼和皮肤,迅速用水冲洗;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服以大量盐水,诱吐,洗胃。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
【防护措施】 操作时应穿防护工作服,并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皮肤和眼的接触。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危险。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注意侵害部位的检查。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活性炭吸附,CS2处理,气相色谱法分析。
【贮存】 用玻璃瓶、铁皮罐或铁桶盛装,防止机械性损坏。置阴凉处,避光,密封保存。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在户外存放,室内必须存放在标准的易燃液体专用库内。如存放处温度可能超过37.8℃,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如加阻聚剂),防止聚合。要与氧化剂隔开。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116。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明“易燃品”标记,未加阻聚剂的产品不得接受运输。
【灭火措施】 如发生火灾,用CO2、干粉灭火剂或泡沫灭火。对炽烈或火规模的火灾,灭火应在安全地点进行。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暴露在火中的容器冷却。如发生渗(或溢)漏,且渗漏物尚未点燃,则可用雾状水将渗漏物冲离火场,并稀释成不易燃的混合物。必要时可用雾状水保护制止渗漏操作的人员安全。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