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304页(1966字)
【别名】 阿摩尼亚,无水氨。
【理化性状】 氨(NH3)为无色有强烈刺激味的气体,较空气轻,可压缩成液体。分子量17.03,液体相对密度0.77(0℃)、0.6819(沸点时),凝固点-77.7℃,沸点-33.5℃。易溶于水、醇和醚,溶于水形成氢氧化铵,强碱性。浓氨水约含氨28~29%。
【危险情况】 (1)本品有毒,吸入或气体与眼、皮肤、粘膜接触有刺激性,能严重损伤呼吸道粘膜,甚至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接触液化无水氨也可引起严重灼伤。(2)可燃,有中等燃烧危险,燃点650℃,爆炸极限16~25%。火焰能水平传播,遇油类和可燃物会增大火灾危险。与银或汞接触能形成爆炸性化合物。空气中的容许浓度我国卫生标准规定为30mg/m3,美国为25ppm(18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钙、次氯酸盐漂白剂、金、汞、银、卤素和酸类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于冷藏、人造冰、石油精炼、炼钢、制药、鞣皮、塑料、树脂、染料、炸药、合成纤维、硝酸、假漆、氮肥、镀镜、下水道工作等。
【侵入途径】 气体吸入,摄入,与皮肤和眼接触。
【侵害部位】 呼吸系统,眼。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接触无水液氨或氨水,强烈刺激粘膜、眼和皮肤。出现流泪、睑痉挛和眼睑肿胀、眼内压增高,其他征候相似急性青光眼,并往往引起角膜溃疡,甚至晶体混浊、甚至视觉障碍。浓氨液可致皮肤灼伤或形成水疱。
轻度和中毒暴露于该气体中,能引起头痛、流涎、气管灼伤、嗅觉缺失、出汗、恶心、呕吐、胸骨下疼。氨气对眼和鼻的刺激,使人难以忍受,迫使离开现场。如果大量氨气逸漏,将严重刺激呼吸道,从而引起剧烈咳嗽、声门水肿、支气管痉挛,并发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或呼吸停止。甚至伴发支气后管被坏死粘膜阻塞、肺部出血及严重感染。荨麻疹是吸入该气而引起的一种少见的变应性表现。
【急救】 氨气或浓氨溶液如进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水或洗眼剂冲洗15min或更长时间,必要时送医院治疗;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水冲洗;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严密观察,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迅洗胃,急送医院处理。
【防护措施】 切实加强设备的维修,防止滴漏。在氨浓度超过标准的场所,应对工人的呼吸道、眼和皮肤加以保护。配备有氨滤毒罐的防毒面具或空气供给呼吸器。暴露于液氨的场所,应穿戴护目镜或面罩以及氨不可渗透的防护工作服、手套、围裙和靴子。
对在很浓氨气中工作的工人应配备氨不可渗透的防护服、空气供给源及合适的头盔和面具。
生产现场一般操作时应穿适当工作服,以防止皮肤接触氨含量<10%的液体。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接触氨含量>10%的液体。可渗透的工作服如被液氨弄湿或污染,立即脱去。如使用包括有氨含量>10%的液体,备置安全信号指示器、洗眼剂和冲洗设备。
【医学监护】 接触氨的工人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应注意皮肤、眼和呼吸系统的检查。有角膜疾患、青光眼或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人患氨所引起病症的危险性增大,因此不宜从事此作业。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小型空气采样器采样,奈斯勒试剂(Nessler’s reagent)比色分析。也可用检气管测定。
【贮存】 贮在钢瓶中。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漏出气可用排风机排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在室外存放,室内仓库必须是阴凉、通风良好、不易燃的处所。远离所有可能的火源。与其他化学品,特别是氧化性气体、卤素和酸类隔开。
【灭火措施】 切断气源。用水使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并保护切断气源的操作人员安全。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水稀释,HCl中和,排入下水道。对于造纸厂、纺织加工厂、肥料制造厂以及此品加工厂,进行氨的回收是处理的选择方法。